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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解读】欺诈发行!*ST柏龙实控人遭批捕,会退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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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解读】欺诈发行!*ST柏龙实控人遭批捕,会退市吗?摘要:   泡财经获悉,6月28日晚间,*ST柏龙(维权)(002776.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已于2023年6月19日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

  泡财经获悉,6月28日晚间,*ST柏龙(维权)(002776.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已于2023年6月19日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执行逮捕。陈伟雄、陈娜娜自2022年4月份已辞职,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新《证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而欺诈上市则属于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今年A股已经有两宗欺诈发行强制退市。

  5月31日晚间,科创板上市公司*ST紫晶(688086)、*ST泽达(688555)均发布公告称,当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上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上述两家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6月8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6月30日。

  回溯来看,今年4月21日,证监会对*ST紫晶、*ST泽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同一天,上交所启动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向两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此外:

  新《证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将发行的股份回购回去,其股票发行也就宣告失败了。

  新《证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因欺诈发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先行赔付投资者,然后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不愿先行赔付怎么办,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推出了代表人诉讼制度,这相当于是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将可在很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让投资者得到应有的赔偿。

  *ST柏龙是专业从事服装创意设计,并为客户提供面料研发、制样、组织生产等一站式服务的纵向一体化服装企业。

  5月15日晚间,*ST柏龙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家属的通知,其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事实上,因持续亏损资不抵债,*ST柏龙本就退市风险高悬

  *ST柏龙2022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8.18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5.52亿元,亏损缩窄;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减少23.11%;基本每股收益-1.5204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2.8851元,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55亿元。

  2023年一季度,*ST柏龙延续亏损态势,实现营收1574.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5.05万元。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负债率达234.13%。

  因2022年末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ST柏龙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柏龙”变更为“*ST柏龙”。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目前是被“批准逮捕”,是“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即还在走相关法律程序,尚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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