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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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2023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7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