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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提案被雪藏,先河环保中小股东遭遇“信披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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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提案被雪藏,先河环保中小股东遭遇“信披陷阱”摘要:   来源:财经众议院  10月9日,是先河环保(300137.SZ)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股东们将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9月28日,先河环保的中小股东付东...

  来源:财经众议院

股东大会提案被雪藏,先河环保中小股东遭遇“信披陷阱”

  10月9日,是先河环保(300137.SZ)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股东们将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9月28日,先河环保的中小股东付东梅联合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奥科技”),两家以超过3%的持股比例提交提案,拟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行使股东权利。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该提案却遭到了先河环保的各种阻挠,董秘沈超在不得不签字接受提案后,竟然又提出增加所谓的“律师审核环节”,致使股东大会提案未能及时披露。而且,到公司送交提案的工作人员,竟然被先河环保的保安推翻在地,以致报警处理。

  目前,该提案仍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先河环保的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清利”),也于9月28日提交了提案,该提案却异常顺利,当天就快速地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审核及董事会秘书对外发布。

  据悉,中小股东拟向证监局反映在正常行使股东权利中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呼吁监管介入,以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决战“9.28”

  从开始提交提案,到遭遇“软钉子”“硬暴力”,再到提案未能及时被披露,以致可能无法在股东大会上审议……种种离奇的剧情,在启奥科技看来,他们这些中小股东们疑似掉进了一个精心策划的“陷阱”。

  2023 年9月22日,先河环保董事会做出决议,拟于10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和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修改公司章程和独董制度,实质上对公司没有太大的影响,而以此为借口,就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就可以通过临时提案的形式夹带更有实质内容的“私货”,这或许是精心策划的大戏的开端。

  按照规定,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需要在股东大会10天前提交并披露。

  因此,9月28日,就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时点。

  而巧合的是,这一天又是罕见的8天中秋国庆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控股股东青岛清利就在这一天搞了个“突然袭击”。

  先河环保的公告显示,9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可以控制公司3%以上股份表决权的股东青岛清利提交的《关于向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函的内容为提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先河环保收到函件后,董事会会议通知于当日上午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并于当日通过将青岛清利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的决议,并进行了公告。

  于是,控股股东的提案在几个小时之内被火速通过。

  中小股东掉进“信披陷阱”

  然而,小股东们的提案却没能享受到同样的待遇。

  付东梅和启奥科技合计持有先河环保的股份超过3%,符合《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向先河环保发出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条件。

  2023 年9月28日,付东梅和启奥科技联合向先河环保董事会提出增选闫四海等九位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临时提案、增选魏崇等二名人员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临时提案。

股东大会提案被雪藏,先河环保中小股东遭遇“信披陷阱”

  据知情人士透露, 9月28日15点左右,陈冬炜受付东梅和启奥科技委托去先河环保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确定的地址递交提案资料,但遭到各种理由拖延时间,直到16点 30左右,董事会秘书沈超才出面接收中小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材料,并亲自签署《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交接资料清单》。

  但沈超提出,要增加律师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环节。

  而同日披露的公告却显示,青岛清利提交的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相关方并没有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沈超协调有关董事快速表决通过。

  当日17点16分,陈冬炜拟再次进入先河环保,向董事会秘书沈超咨询临时提案材料事宜,在厂区内办公楼前,被保安人员暴力阻拦,并被推翻在地,后来报警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9月28日最晚的披露时间点为20:30,但直到当天信披系统关闭,该提案一直没有被审核披露。由于信息系统有披露时间段要求,因此,该提案确定在2023年10月8日之前无法对外披露。

  控股股东“妙计频出”

  实际上,先河环保中小股东遭受类似待遇,并非首次。

  在先河环保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前,中小股东信天精密和付冬梅曾提交《关于要求增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选举6名董事的人选,但公司董事会以信天精密和付冬梅不具备提案资格和其提交的材料不完全符合有关规定为由,未将该股东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而后,信天精密又通过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形式建议否决上市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监事的全部提案,但最终却遭到上市公司的“技术阻挠”。

  据媒体报道,小股东傅延华在去年股东大会后表示:“在8月1日股东大会前,我们与先河环保沟通,如果不赞成议案投票可以投0票,但当天网络投票的时候,系统里无法填写0票,号召的中小股东无法进行有效投票。”

  在中小股东看来,青岛清利持有上市公司1.04%的股份,却已经占据了董事会三分之二的董事席位,青岛清利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极不匹配,尤其是资本投入、风险与收益极不匹配,这种情况将严重破坏上市公司正常的公司治理,导致董事会沦为‘橡皮图章’,更难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更难以阻挡某些人违法违规掏空上市公司。

  在遭遇投票程序异常之后,信天精密一举将先河环保告上法院,称先河环保阻挠中小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今年9月25日的公告显示,该诉讼经历一审后,信天精密再次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

  呼吁监管介入

  提案落得个如此的下场,先河环保的中小股东们始终难以理解。

  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不存在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召集人不得拒绝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大会提案被雪藏,先河环保中小股东遭遇“信披陷阱”

  在付东梅和启奥科技看来,他们充分尊重《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则行使股东权利,但是,先河环保未尊重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范性文件,故意不披露股东临时提案,严重违反信息披露规则。

  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切实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

  据悉,先河环保的中小股东拟向河北证监局反映问题,恳请监管机构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责令先河环保改正违规不披露中小股东临时提案的违规行为,要求先河环保将有关提案提交至股东大会表决。

  同时,中小股东也呼吁,鉴于先河环保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侵害中小股东权益,恳请深交所对先河环保拟于10月9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延期或取消,且对先河环保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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