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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被罚330万元

admin 05-08 1
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被罚330万元摘要:   5月8日消息,大连银保监局今日连开7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23〕23号-29号),剑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大连分行”)。  罚...

  5月8日消息,大连银保监局今日连开7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23〕23号-29号),剑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大连分行”)。

  罚单信息显示,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合计三百三十万元。

  该行主要违法事实如下:未执行统一授信;通过发放新授信业务掩盖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未准确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授信业务内部控制流程欠缺;接受未经董事会备案的财务公司股权质押。

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被罚330万元

  另外,徐薇、于慧、刘敏三人对渤海银行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违规行为中承担经办责任,被监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侯高冉对渤海银行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人责任,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十万元。

  马宏涛对渤海银行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违规行为中承担业务申报流程审批人责任,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十万元。

  宋晓沛对渤海银行大连分行未能执行统一授信、通过发放新授信业务掩盖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未准确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授信业务内部控制流程欠缺等违规行为承担主要管理责任,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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