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华夏基金公告称,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7月10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看,本次下调费率涉及到华夏基金旗下101只产品,相关产品的管理费率由1.5%下降至1.2%,托管费率由0.25%下降至0.20%。
公告原文如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相 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 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 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 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 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 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 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 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 其余要 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 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将在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 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 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 (400-818-6666)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相 关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相关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 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
相关基金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