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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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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摘要: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7月13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光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津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授信额度:不超过19,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3、授信品种: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4、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4%。

  5、担保方式:信用。

  6、借款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7、授信主体:华夏银行。

  该笔融资业务具体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能够有效缓解公司融资压力,增强流动性,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当前经营所需。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

  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新筑”)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授信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

  2、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授信品种: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惠成信”,其中: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保证金比例不低于30%;“惠成信”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手续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4、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惠成信”年利率不超过3%。

  5、担保方式:信用。

  6、借款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7、授信主体:成都银行。

  该笔融资业务具体以长客新筑与成都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长客新筑本次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长客新筑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股权控制关系

  长客新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轨道交通车辆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目前持有长客新筑8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长客新筑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保障长客新筑的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年8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7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三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3-04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3年8月1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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