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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美盛文化(*ST美盛)再次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10月10日,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盛文化、*ST美盛)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1月—12月,美盛文化实际控制人赵小强组织、指使美盛文化以股权收购交易、配合相关方划转资金等形式,将公司资金用于归还赵小强及其控制的美盛集团等关联方债务或供赵小强及其关联方使用。二、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美盛文化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将上述资金占用涉及的、不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太逗集团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导致美盛文化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02.96万元,虚增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8.34%,虚增利润总额919.83万元,虚增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07%。我局拟决定:对美盛文化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ST美盛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2年4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期间买入*ST美盛股票,且在2024年3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ST美盛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