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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被立案 股民索赔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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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被立案 股民索赔启动摘要:   2022年09月03日,恒宝股份(维权)有限公司(简称:恒宝股份,代码:002104)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恒宝股份于 2022年9...

  2022年09月03日,恒宝股份(维权)有限公司(简称:恒宝股份,代码:002104)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恒宝股份于 2022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2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恒宝股份维权入口)

  目前尚未得知信披违规具体事由,据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4月29日,恒宝股份发布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专项说明中显示,恒宝股份对一卡易(恒宝股份子公司)失去控制。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公司该项投资对应的长期资产计价准确实施必要审计程序。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定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而该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失去对下属控股子公司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但是公司到4月1日才披露此事,因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罗建欣律师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恒宝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2022-09-02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2-09-02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执业二十余年,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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